男生想的事情很簡單,女生們都明白。
有時候,會怪責自己想得太多。
當感性佔領理性,女生就開始發癲了,
可惜男生永遠不了解女生在發什麼癲。
最近剛看完九把刀《那些年》。
嘛...這才是青春。
和一群無聊人做些無聊的事,回想起的確是幼稚,很瘋狂,但總能回味。
和朋友討論,做什麼事才算是青春?
偷入學校、在可怕的後山探險、在火車路軌上跑...
我們回答的,大多不可能在城市實現,要回到鄉村等地才能做到。
城市下的我們,青春想到去PUB,在同學家裡打火鍋等等。
沒有色彩,總感覺不對。
回想我中學的時光,比較青春的事,
中一,被人用排球打中臉,鼻子差不多要流血。
中二,放學後和同學泡在日式餐廳,說是道非。
中三,回家玩電腦,空白一樣。
中四,想說回家溫書,可是黏住電腦不放。
中五,要會考,緊張得回家溫書。
中六,和朋友HIGH TEA、和會考分別的同學聚舊。
中七,要考A-LEVEL,努力溫書。
我的青春啊──
有時候聽見同學放學後,都要去補習。
好沒勁。
青春都貢獻給學習,對將來是值得!可是總覺得這樣想的人,已經不青春。
青春在上到大學的三年間。
上到大學都快20歲了,我的18歲怎好?
好沒勁。
在看朋友的BLOG,
她得著重:BLOG是自己一個小天地,自己宣洩的小天地。
我看她的BLOG,她寫的是人生,屬於自己的人生。
有時候,這樣寫也不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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