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生想的事情很簡單,女生們都明白。

有時候,會怪責自己想得太多。

當感性佔領理性,女生就開始發癲了,

可惜男生永遠不了解女生在發什麼癲。

 


 

最近剛看完九把刀《那些年》。

嘛...這才是青春。

和一群無聊人做些無聊的事,回想起的確是幼稚,很瘋狂,但總能回味。

和朋友討論,做什麼事才算是青春?

偷入學校、在可怕的後山探險、在火車路軌上跑...

我們回答的,大多不可能在城市實現,要回到鄉村等地才能做到。

 

城市下的我們,青春想到去PUB,在同學家裡打火鍋等等。

沒有色彩,總感覺不對。

回想我中學的時光,比較青春的事,

中一,被人用排球打中臉,鼻子差不多要流血。

中二,放學後和同學泡在日式餐廳,說是道非。

中三,回家玩電腦,空白一樣。

中四,想說回家溫書,可是黏住電腦不放。

中五,要會考,緊張得回家溫書。

中六,和朋友HIGH TEA、和會考分別的同學聚舊。

中七,要考A-LEVEL,努力溫書。

我的青春啊──

 

有時候聽見同學放學後,都要去補習。

好沒勁。

青春都貢獻給學習,對將來是值得!可是總覺得這樣想的人,已經不青春。

青春在上到大學的三年間。

上到大學都快20歲了,我的18歲怎好?

好沒勁。


在看朋友的BLOG,

她得著重:BLOG是自己一個小天地,自己宣洩的小天地。

我看她的BLOG,她寫的是人生,屬於自己的人生。

有時候,這樣寫也不錯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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